文化动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,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,也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,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。
一、高度重视宣传部署。为认真做好对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深入宣传,让广大读者和市民更细致的了解该部法律内容,南充市图书馆响应中国图书馆学会的倡导,精心组织、多措并举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。
二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。结合本馆党员干部学习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、公共图书馆行业培训等,统筹制订学习培训计划,采取专题报告、以会代训、知识竞赛、在线学习、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,面向行政管理人员、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、基层文化管理员等进行多层次培训,切实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与水平。
三、积极扩大宣传报道。利用世界读书日、法制宣传日、全民阅读季、以及送文化下乡等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报道,充分展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成果,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深厚氛围,不断提升社会参与率、知晓度和满意度。充分发挥全市公共图书馆联盟作用,依托总分馆设施阵地,扩散到区县及联盟图书馆,采取设置宣传专栏、张贴宣传海报、摆放相关图书及宣传手册等方式,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。
四、扎实推进贯彻落实。对照图书馆设立、运行、服务等各项规定,及时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,切实优化公共图书馆环境及服务。积极改善公共图书馆设施条件,因地制宜推进优质阅读空间建设,打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高品质文化空间。认真落实免费开放、法人治理、服务公示、需求调查、志愿服务、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。创新完善总分馆制、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,推进行业联动、功能融合、区域交流。积极完善馆藏体系,创新阵地服务、流动服务和线上服务,促进资源整合、互联互通,打造具有时代感的阅读推广品牌,充分发挥图书馆“滋养民族心灵、培育文化自信”的重要作用,不断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我馆将以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契机,不断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,切实履行好公共图书馆职能职责,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,注重服务效能,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梳理和谋划今后的工作,推进全民阅读和规范阅读服务,提升服务品质,为南充市图书馆的未来建设添砖加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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